Sunday, February 17, 2008

我是一个很感情用事的人。我娘也这样告诉我。这是件好事吗?好像不大好吧。我为什么用华文写呢?感觉比较依末,也比较附有感觉。用华文的感觉,很不一样。 我从来没什么用华语来写吧,因为打字的时候要一直检查有没有选对的字,很麻烦。但是今天,就破例一次吧。其实,也没那么麻烦啦。挺好玩的。我应该从现在开始再也不要以英语写博克了,把这个博克改成华文的。哈哈哈,开玩笑的!难道你以为我很有空,整天都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吗?惨了,刚开始本来想依末的,现在真的在讲废话了。我看我去睡觉了吧!已经快凌晨三点钟了。明天还要温书!我很乖对吧?哈哈哈!

P.S 依末 is EMO. LOL.

P.P.S Vicks will kill me for killing her eyes!

P.P.P.S You all will kill me for killing all of your eyes!